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由泸州市人民政府和西南医科大学合作共建,2021年,被科技部、教育部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园区先后获批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为推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产城融合和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协同发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学科技园现公开招募入孵企业或项目。
一、申请入孵企业条件
(一)入园企业(项目)领域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以医药产业、大健康 产业、医药文化产业以及科技服务、成果转化为主业者优先。
(二)入孵项目核心技术成熟先进,知识产权界定明晰,拥有通过自主开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者优先。
(三)申请入孵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科技园内,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为西南医科大学教职工、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校友优先。
(四)科技研发类企业中,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总人数的30%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投入占企业全年总销售收入的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入园企业(项目)须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需求良好,能带动一定就业并缴纳社保者优先。
(六)单一企业申请使用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从事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申请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3000㎡,入园企业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二、入驻流程
(一)提交入孵申请。入驻企业(项目)提交《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企业(项目)入园申请表》。
(二)开展入孵审核。园区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接受入孵,发出核准入孵通知书。
(三)办理入孵手续。企业与园区签订《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入园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入驻相关协议,制定并确认孵化计划。
三、优惠政策
园区提供场地及设备设施、商务、创业辅导、政策宣讲与项目申报、投融资、技术创新等服务,每年对入孵企业进行评估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孵化,并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和补贴。
四、年度考核
(一)园区对使用场地的入驻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场地使用协议。
(二)园区对企业考核主要指标包括:
1.入驻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科研类企业具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等。
2.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科研类企业有研发开支,拥有自主发明专利、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等。
3.与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活动等。
4.其他代表性成果或业绩。
五、材料递交
拟入孵企业(项目)须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企业(项目)入园申请表》,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39838634@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830-3114239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企业(项目)入园申请表
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