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处
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创业项目(企业)入驻大学生 创业孵化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09:22:2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拟招募第十九批大学生创业项目(企业)入驻,着力扶持我校大学生成熟创业项目,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创业指导、投融资和创业优惠政策等创业孵化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3月18日,逾期申请将移至下一批次进行评估考察。

二、申请条件

1.创业项目(企业)负责人必须是西南医科大学在校大学生(含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离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应届毕业生优先。

2.以企业形式申请入驻的,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众创空间或者指定区域内,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应少于3年,且上一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大学生核心合伙人须为我校学生,且大学生核心合伙人在该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得低于50%。

3.创业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优先选拔与专业结合密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注册企业并取得一定实效的项目入驻。

4.现有入园项目(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次以负责人的身份申请。

三、孵化指标

入园团队在入孵期间需要达成以下指标之一:

1.荣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大赛、四川省“天府杯”创业大赛等国家、省部政府单位主办的高水平双创类或科创类竞赛校级、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2.以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三大检索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以第一发明人持有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第一著作权人持有专著和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3.入园项目(企业)负责人完成国家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结题评审为“优秀”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亦可申请;入园项目(企业)负责人在入孵期间获批立项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

4.入园企业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半年及以上,总收入(含营业收入、获得资金奖励、获得融资)超过3万元/年,具有较好地创新性和市场化的产品或服务,发展态势良好,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下载并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2,未按规定模板填写不予通过)。须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档,电子档材料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纸质材料要求装入白色透明文件袋。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在校学生

(1)2019、2020、2021、2022、2023级同学须同时在到梦空间上报名(联系qq群:806096962)。

(2)项目(企业)负责人将入园申请材料交至所在院系创业服务部。

(3)院系创业服务部对入园申请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核对,确认无误后将电子档打包(以院系名称命名)后发到xf030427@126.com,纸质档材料请于2024年3月18日19:00-21:00交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办公室(双创大楼206室)。

2.毕业生

项目(企业)负责人请直接将入园申请相关材料递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办公室(双创大楼206室)。

(三)在受理入园申请后,将安排专业人员对申请人及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初审,并将安排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根据团队情况和项目质量给出相应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企业类型和需求分配孵化场地,由西南医科大学众创空间负责人与项目(企业)负责人签订《入孵协议》。

五、扶持政策(含第二课堂加分规则)

(一)获得第二课堂学分(创新创业类)

1.每个企业(项目)加分人数上限为7人。

2.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上交符合规定资料的同学加第二课堂学分0.2分(资料基本要求为:内容完整、切合实际、项目具有可行性),通过初审加第二课堂学分0.5分(学分不累加),通过初审但放弃参加复审路演的项目不予加分,成功入园满一年后,负责人加第二课堂学分2分,一般成员加第二课堂学分1.5分(学分不累加)。在获得创业补贴后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可再加第二课堂学分0.5分(仅有此项累计加分)。

(二)申请地方政府创业补贴

达成孵化目标的企业可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市人社发[2017]34号文),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1万元)。入园企业申报创业补贴必须提供经营服务流水(包括银行流水)。

五、注意事项

1.在到梦空间上已报名但未交入园申请表或所交申请表不合格的同学视为报名无效;已上交入园申请表且所交申请表合格但未在到梦空间上报名的同学将无法获得二课分奖励。

2.所有拟入园学生项目(企业)只需要提供申请入园流程中所需资料,经评估批准入园之后的各种证件将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进行统一办理。

3.请已成立创业服务部的院系负责人加入“创业服务部系办通知群”:488166042,建立好院校两级学生创新创业联动体系,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开展。

4.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官方QQ:3073233634,大学生创业咨询群:348761341,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服务部部长QQ:2568650851。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申请表

附件2:项目商业计划书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

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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