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处
双创工作
泸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 (试 行)
发布时间:2014-03-03 23:24:00 点击数:

泸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

(试 行)

一、目的

以鼓励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通过评估确定项目是否符合我区产业定位、产业发展、以及发现潜在的好项目(企业)并跟踪服务。

二、范围

评估范围是大学生在泸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内创业的企业(项目)。

三、职责

泸州医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负责对园内创业项目进行评估。

四、操作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泸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或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履历表;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提供学生证,留学生提供留学证明,公司简介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二)项目初评

1.泸州医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在接获申请人(企业)提交的创业项目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确定申请人(企业)的初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申请人(企业)。

2.初评估方法

采用内部集中讨论、专人负责等方式进行。

3.初评标准

(1)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2)符合我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要求,属于生物制药、法律咨询、软件研发、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行业;

(3)申请材料完备;

(4)项目具有真实性、可行性。

4.对符合初评标准的申请项目予以通过初评估,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初评估的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企业)。

(三)项目评估

1.通过初评估的申请项目,由泸州医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实施项目评估。

2.评估方式及评估人员组成

采用申请人(企业)到场评估,评估人员由有关部门领导、相关行业专家、创业导师组成。

3.评估标准

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性(10分);

商业模式的独创性(15分);

市场/销售/营销的可行性(15分);

团队建设(20分);

自主知识产权(10分);

现场表现(10)分;

融资方案(10)分;

总体评估(10)分。

4.按照评估标准,评估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分,得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项目)入选,得分在60分以下的企业(项目)落选。

二O一四年三月二日

上一条:泸州医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