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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物资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15 10:50:00 点击数:

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物资使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服务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为入园企业提供各项宣传等创业活动所需物资,也为了学校各方面活动更好开展,大学科技园为俱乐部购置了帐篷、折叠桌、塑料凳子、音响等。为便于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园企业物资借用流程

1.填写物资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可在俱乐部办公室打印,也可在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值班室处领取);

2.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签字盖章,并预支付50元人民币押金,填写押金条盖章(押金条见附件3);

3.校团委签字盖章;

4.到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物资。

二、校级组织(校团委所辖学生组织、各二级系办、其他校级组织)物资借用流程

1.填写物资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盖各校级组织鲜章;

2.校团委办公室盖章批准;

3.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财务部或办公室值班人员盖章确认(值班时间去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办公室,具体地址在奥体一楼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旁),并预支付50元人民币押金,填写押金条盖章(押金条见附件3);

4.到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盖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盖章后领取物资。

三、归还物资流程

1.归还物资时,需凭借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开具的无损坏的盖章证明(见附件4)后,到俱乐部当时负责的工作人员处领取押金;

2.物资进行编号管理,入园企业和校级组织拿物资时需清楚登记,归还时如若没有场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证明,而且清点帐篷有所损坏,查询责任人为最近一次使用物资者,一律照价赔偿;

3.归还物资时,请至少提前1个小时告知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负责人。

四、其他说明

1.申请物资较多较重需活动当天搬运时,请务必提前一天联系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大学生场馆管理中心值班表在桂香苑三楼其办公室门口可见),便于安排工作人员开门领取相应物资。

2.孵化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校组织和同学乱收费。

3.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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